你 是 第
0271303
位 訪 客

歷次工作計畫

首頁 > 活動紀要 > 歷次工作計畫

台北市銀行商業同業公會115年度工作計畫綱要

一、 舉行各項會議:
(一) 會員大會:預定115年5月間舉行第20屆第2次會員大會,報告一年來理、監事會工作概況,討論年度工作計畫、預決算及會員提案。
(二) 理監事會議:原則每月最後一個星期四中午召開理事會議或理監事聯席會議,報告及討論重要會務、業務暨會員入會等議案。
二、 參與國際性金融會議、交流活動及舉辦金融業務研討會:
(一) 配合業務需要派代表參加國際性各項金融會議及研討會,並加強與國際金融相關機構交流、互訪,提昇本會形象。
(二) 本會與中華民國銀行公會合辦或協辦金融相關業務研討會、演講會或其他活動,增進會員機構同仁有關經濟金融業務之專業學識,並促進金融同業交流。
三、 加強與各社團聯繫,提供社會各界及民眾金融相關諮詢服務:
(一) 加強諮詢服務,解答社會各界及民眾對銀行實務處理上各種疑難問題,蒐集金融業務主管機關行政釋示及本會就銀行業務執行有關函文內容,供金融業及社會大眾諮詢參考。
(二) 持續協助財政部賦稅署推動金融遺產查詢新制,協調會員銀行辦理客戶遺產報送作業,協助繼承人完成客戶遺產之清理。另為配合政策,制定通用格式以代轉函文方式,協助會員銀行客戶清查自身之銀行帳戶之服務。
(三) 本會與中華民國銀行公會合作辦理就個別單位函查、通報銀行客戶個資案件,分別確認來文部門之法令依據後,轉知會員機構辦理。
(四) 協調會員單位配合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消費金融無擔保債務協商委員會」繼續提供民眾債務協商諮詢服務。
(五) 配合主管機關、中華民國銀行公會及金融相關單位共同參與金融知識宣導及活動。
(六) 配合主管機關相關規定,本會於網站建置「外國銀行在臺分行財務報表公告專區」,協助提供外國銀行在臺分行以超連結方式公告財務報表資訊,以利民眾資訊取得及查閱。
四、 配合主管機關政策,本會與中華民國銀行公會合作辦理相關業務論壇,以利增進會員機構對業務現況及未來發展方向之瞭解。
五、 配合主管機關政策,本會與中華民國銀行公會合作推動金融科技(FinTech)、持續研修委外使用雲端服務實務手冊、研議穩定幣相關法制建議與新興科技運用等相關事宜,以協助會員機構提升數位金融競爭力。
六、 配合主管機關政策,本會與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持續協調會員機構積極辦理資訊及數位、資安卓越、臺灣精準健康、國防及戰略、綠電及再生能源、民生及戰備等六大核心戰略產業融資相關事宜。
七、 配合主管機關推動永續金融政策,本會與中華民國銀行公會合作協助會員機構因應掌握ESG及氣候相關風險與商機,積極接軌國際趨勢,辦理永續金融相關事宜。
八、 配合主管機關政策,本會與中華民國銀行公會合作協助提升金融友善服務環境,落實無障礙ATM短期、中期及長期設置規劃,並適時研修金融友善服務準則、失智者或疑似失智者相關實務參考做法,以提供身心障礙者妥適金融服務。
九、 配合主管機關數位金融政策,本會與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持續協調會員機構積極推動數位金融業務,適時滾動調整安控基準相關規範,以增進安控基準之易讀性及因應技術發展之彈性,提升金融機構競爭力及擴大金融發展商機。
十、 配合主管機關及中華民國銀行公會參酌主管機關法規、國際規範及國外立法例,持續研修銀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規範,協助會員機構落實並適時向社會大眾宣導。
十一、 配合內政部警政署、金融主管機關防範詐騙犯罪政策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及「金融機構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詐欺犯罪危害應遵循事項辦法」頒訂施行,持續協同會員機構辦理警示帳戶、民眾身分證偽冒申領通報相關事宜,研議強化金融機構與檢警調機關聯防通報平台效率及疑涉詐騙帳戶預警與控管等相關防範詐騙措施,並協助會員機構間進行經驗分享及辦理防詐宣導事宜,以維護民眾財產安全。
十二、 配合主管機關發展臺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政策,本會與中華民國銀行公會共同規劃辦理相關產業論壇,分享亞太地區高資產財富管理業務發展趨勢,以進一步提升銀行發展具臺灣特色私人銀行、家族辦公室、OBU財富管理等業務之能力。
十三、 為落實會員機構間之資訊安全聯防機制,本會與中華民國銀行公會合作協調會員機構建立資安訊息分享平台,舉辦金融資安教育訓練、資安事件演練及資安自律規範說明會,以協助提升會員機構總體資安防護能量。
十四、 配合主管機關政策及會員機構業務需要,本會與中華民國銀行公會協助會員機構因應人工智慧(含生成式AI)科技可能帶來的風險與挑戰,持續關注國內外AI最新發展狀況,適時研議相關因應措施,配合研修「金融機構運用人工智慧技術作業規範」。
十五、 配合法令規定,本會與中華民國銀行公會合作辦理銀行防火管理人在職教育訓練。
十六、 協調中華民國銀行公會解決會員機構有關業務及經營上共同問題。
十七、 繼續督促會員機構遵守自律公約,確保公平競爭以維護職業紀律,以促進經濟之安定。
十八、 加強會務績效及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
(一) 適時將本會各項會務及業務訊息放置網站供大眾瀏覽,並辦理網站維護相關事宜。
(二) 積極參與各類慈善公益活動,對安老院、社會福利基金會、文教基金會等慈善機構或社會公益團體予以適當補助。